国务院文件
国发〔2007〕36号
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、统计局和环保总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《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》、《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》、《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》(以下称“三个方案”)和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》、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》、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》(以下称“三个办法”)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、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
二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、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
三、加强领导,密切协作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工作合力
国务院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十七日
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
发展改革委
一、总体思路
二、考核对象、内容和方法
三、考核程序
四、奖惩措施
附件:1.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
2.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
附件1:
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
考核指标 |
序号 |
考核内容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节能目标 |
1 |
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|
40 |
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,完成目标的90%得36分,完成80%得32分,完成70%得28分,完成60%得24分,完成50%得20分,完成50%以下不得分。每超额完成10%加3分,最多加9分。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,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。 |
节能措施 (60分) |
2 |
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|
2 |
1.建立本地区的单位GDP能耗统计、监测、考核体系,1分; |
3 |
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|
3 |
1.节能目标逐级分解,1分; | |
4 |
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 |
20 |
1.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,4分; | |
5 |
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|
10 |
1.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,3分; | |
6 |
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 |
9 |
1.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,2分; | |
7 |
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 |
8 |
1.完成重点耗能企业(含千家企业)当年节能目标,3分; | |
8 |
法律、法规执行情况 |
3 |
1.出台和完善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等,1分; | |
9 |
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|
5 |
1.加强节能监察队伍、机构能力建设,1分; | |
小计 |
|
|
100 |
|